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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项抽查食品用香料质量

【更新时间:2013-06-29 20:51:04】   【字体大小: 】   点击数:1197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质检机构对本市生产的食品用香料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1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3861《食品添加剂 香兰素》、GB 3862《食品添加剂 天然薄荷脑》和GB 4349《食品添加剂 丁酸乙酯》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食品用香料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色状、香气、熔点、蒸发后残留物含量、溶解度、比旋度、砷含量和重金属含量(以Pb计)等。
  本次抽查的10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0批次。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2012年上海市食品用香料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物质量合格产品和企业名单
  注: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受检产品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生产企业(标称)
  1天然薄荷脑白熊牌25kg/桶1111206/2011.12.16上海新嘉香料有限公司
  299%丁香酚海豹100公斤/桶20111018上海申宝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3丁酸乙酯-170kg/桶110810/11.10.22上海绿野香料有限公司
  4柠檬醛-5kg/桶2011.8.5上海爱普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5桉叶油-5kg/桶2011.8.10上海爱普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6丁酸-180千克/桶111226/2011.12.26上海浦杰香料有限公司
  7乙酸乙酯-180千克/桶11216/2011.12.16上海浦杰香料有限公司
  8苯乙醇-25千克/桶111103/2011.11.3上海浦杰香料有限公司
  9丁香酚-180kg/桶2011122101/2011.12.26上海万香日化有限公司
  1060%留兰香油-180kg/桶2011120102/2011.12.24上海万香日化有限公司
  附:
  食品用香料产品选购常识
  由于食品添加剂中香料产品的特殊性,它作为一种添加剂,通常不直接用于消费,使用者在购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索取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中香料产品作为国家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供应方应能提供生产许可证,否则即为无证生产。
  2.查验产品的检验报告。生产企业的每批产品都应有出厂检验报告,一定周期内还应有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型式检验报告,否则产品质量的好坏就缺乏依据。
  3.查看产品包装的密封性。如产品包装的密封性差,有滴漏等现象,产品的质量将得不到保障。
  4.仔细查看产品的标识(包括编号、保质期等内容)。应标明“食品添加剂不得直接使用”字样,以区别非食品添加剂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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